从今年秋季起,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将免收学费。近日,福建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办法》。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5%确定。
《办法》规定的涉农专业包括:农林牧渔类的所有专业;资源环境类的水文与水资源勘测、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能源与新能源类的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专业;石油化工类的林产化工专业;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和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