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9月6日下发通知,要求中职高职学校组织、动员学生去深圳富士康顶岗实习,以保证富士康集团正式落户河南、年内批量投产后有充足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一位老师表示,在富士康实习,学生的基本工资是每月1200元,包吃包住;8小时工作制,加班有加班费。(《中国青年报》10月11日)
如果我是河南省的一名中职或高职学校学生,实习时能“基本工资是每月1200元,包吃包住;8小时工作制,加班有加班费”,我将笑得合不拢嘴。不要说我是来自农村,这待遇可能还不差于我毕业能够找到的工作待遇,即使我来自城市市民家庭,这样的待遇也会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
但是作为省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的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中职高职学校组织、动员学生去深圳富士康顶岗实习,以保证富士康集团正式落户河南、年内批量投产后有充足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显然还是不适宜的。学生到何处实习,学校有权根据本校学生学业情况进行选择,教育厅不能管太细太宽,这和权力下放的小政府大社会方向相悖。
学生去哪里实习,学校和工厂、公司之间有着双向选择的自主权。这就形成了一个无形的自由市场,实习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依法商讨签约。如果省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强制所有学校的学生都去某一公司实习,学校方成了弱势方,没有了选择权,学生更是弱者,被剥夺了自主权。
其实,河南省教育厅作为政府管理者、监督者、协调者、服务者,主要义务是要求富士康公司履行有关义务,兑现承诺,并要求学校方及其学生遵守义务。至于学生是否选择富士康、学校是否选择富士康,教育厅不该管,没权力管。当然大家都知道,河南省争取到富士康落户不容易,支持富士康是对的。
关键是如何在自己的权限内依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