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支持中职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日前福建省出台《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在经费投入、税收、人才引进、建设用地和规费等八方面出台优惠政策。
意见明确了保障经费投入,根据财力情况,适时调整提高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逐步增加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支持实训基地建设。2011-2012年,各地每年教育费附加增量部分的一半以上,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到2012年,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建设的10个省级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各设区市建设的区域公共实训基地基本建成。
支持中职校开展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施的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由同级财政参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安排适当定额补助,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对涉农专业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的学生,视同全日制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因学费免收而产生的中等职业学校经费缺口,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市、县(区)财政予以补助。
《意见》还要求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提高持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在税收上,实施优惠政策;对中职校在建设用地和建设规费实施优惠政策;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有利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的“立交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