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县级政府在职教发展中的作用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首先建立刚性经费投入保障制度。经费投入不足限制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影响职业教育质量。建议明确各级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责任,将职教经费投入比例纳入行政领导工作目标考核中。例如,安徽合肥市投资30亿元建成占地10平方公里、可容纳10万人的职教园,是合肥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一个缩影。
其次在《职教法》中明确规定生均经费标准,并严格执行。《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建议各地区应参照本地区普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制订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一般不低于普通教育经费标准的2.5倍。
三是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建议助学政策兼顾公平与效益,实现分类指导,向贫弱群体倾斜;按照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和学生家庭经济条件等划分不同的资助金额;采取灵活拨款方式,将资金拨付学校,由学校进行分配,简化助学金管理程序,在发放助学资金过程中,加强监督与管理;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基础上,落实农村免费中职教育。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四川省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的政策,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藏区学生提供到成都、自贡等“内地”学习的机会,并为他们提供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目前,这些地区已接受藏区学生3000多人。
统筹管理。加强职业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统筹。目前,教育部门与人力与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造成管理成本增加,统筹协调困难、职教资源浪费。建议统筹政府部门间的职教资源,加强部门间合作,理顺教育部门与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和各行业部门的关系,明确各自对职业教育的管理责任与分工;理顺职业教育内部的管理体制。目前中职和高职的管理由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不利于中高职的有效衔接与资源统筹,建议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管理部门的有机衔接,实现公办与民办相互沟通的一体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中职—高职—大学—专业硕士职业教育体系。
办好农村职业教育。首先要统筹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人力与社会保障部门、扶贫办等部门都拥有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如何统筹各方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四川宜宾市南溪县的做法值得推荐,该县教育局主动与地方人力与社会保障部门合作,积极引进人力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培训项目,职业学校只收取成本费用,实现了资源的共享使用。建议树立大职教观念,县级职教中心加强统筹协调功能,形成教育与培训并举、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的办学模式;其次对于县职教中心建设和专业建设上实现优化重组、合理布局。在县职教中心建设方面,一县一所职教中心的布局不一定适合所有的县市,应根据地区经济与产业发展需要合理布局。由于区县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力度不够,专业趋同,特色不突出,建议在学校布局上向城市集中,实现资源集中的规模发展,根据地方条件设立县级职教中心;加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对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发展的统筹规划,突出地方特色,发挥专业优势。三是多渠道整合资源加强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教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组织、公民个人,应当加强职业教育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有些经济水平不高的县级政府无力投入基地建设,或者实训基地建设薄弱,建议通过校企合作、校校合作、职教园区建设等多种途径,整合资源,积极建设生产实习基地。四是提高农村职业教师队伍水平。农村职业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实践能力不高;教师待遇偏低,许多优秀人才不愿进入教师队伍,现有的教师队伍也很不稳定。建议改革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用人制度,放松编制管理;构建城市职业教育与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帮扶与合作机制;加强对在职教师培训;建立符合农村职业学校实际的专业教师职称评定体系
确保招生与就业。职业学校的招生与就业工作是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社会对职业教育存在偏见,招生工作困难,争抢生源现象时有发生,中职学校校长和教师不得不走村入户,与家长沟通把孩子送到职业学校就读。建议实施升普高和升职校的分类考试,使职业教育成为一种类型教育;扩大招生对象,例如,四川省针对高考落榜生实施了“1+2”职业教育学习计划,即高考落榜生读一年中职,享受每年15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毕业时获得中职学历文凭,并可继续读两年高职,进一步提升技能水平,拿大专学历文凭;建议发动乡镇以下村级干部来做招生工作,把村内报考中职学校学生的情况纳入他们的考核指标。在就业方面,一些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规定,造成就业准入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不力。建议在《职教法》修订中制定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定、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