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核查制度,对学籍进行严格管理。
《通知》重申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新生实行电子和纸质登记注册入学制度,使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范围为各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的中职新生及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职教育的学生。注册实行春、秋两季,要求学校准确填报新生电子和纸质注册的学籍信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属学校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和上报。再次明确实行校际间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按照“学籍跟着学生走”的原则,由学生当前就读学校进行注册及学籍管理,联办学校不得重复注册学籍。严禁将中等职业教育新生同时注册为技工学校和普通高中新生,严禁将非全日制学生注册为全日制学生。各类中职学校招收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农村专业户和现役军人等举办不脱产学历教育的须注册为非全日制,不纳入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享受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学籍核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范围进行核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杜绝虚假注册、重复注册、多头注册等违规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