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发文,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
在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要经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并向社会公布。对存在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行为的学校,将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对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将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于发生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现象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按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查处之日起,3年内中央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
4部门要求各省有关部门对现有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确保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补助学生人数真实、准确。积极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
据悉,个别地区和学校,尤其是一些民办学校,违纪违法,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助学金。4部门要求各地加强学校管理,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标准和程序。各省(区、市)要将最后审定的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于今年3月底前报送教育部和财政部备案,同时抄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技工学校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把学生学籍管理、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纳入班主任工作内容。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学校不得为同一学生重复注册学籍,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
据4部门的文件,“中职学生资助卡”、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将获全面、积极推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组织力量到学校现场核发银行卡。学校每月如实申报增加和减少的受助学生名单,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及时组织核查并通过信息系统予以审核。国家助学金可由财政国库集中发放,通过银行将助学金直接打入每位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中;也可由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集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