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王老师最近很“头疼”——为了帮助学生找到顶岗实习的机会,她几乎天天要与企业打电话、发邮件。就职于深圳某建材公司的曹经理最近也很烦,甚至轻易不敢打开邮箱,因为邮箱里塞满了高职院校老师发来申请“顶岗实习”的学生简历。
通过“顶岗实习”,职业院校在校生能获得实战经验,增强自身能力,企业则可获得一线的技术人才,有助于企业持续发展——这本来是一件让职业院校和企业双赢的好设计,然而,在实践中却成为让校方和企业都感到头痛的问题。在刚刚结束的深圳两会上,市政协委员赵杰将高职生顶岗实习的尴尬遭遇“摆”上提案,呼吁为高职生顶岗实习立法。她还认为,政府应在校企合作上起到主导作用,通过构筑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以实现校企双赢。
校方:半年顶岗实习不现实
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是由学校选派学生到企业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直接参加企业具体工作。赵杰介绍说,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发文明确指出了顶岗实习在高职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实验、实训、实习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三个关键环节,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推行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能使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运作,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体会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缩短学生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适应期,提高就业竞争力。”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汪老师肯定顶岗实习的积极作用,但同时表示,从操作层面而言,让学生半年顶岗实习是“不现实”的。
汪老师告诉记者,很多高职院校选择在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落实顶岗实习,“按理说,这是违背顶岗实习政策的初衷,但顶岗实习如果不和就业联系在一起,开展起来难度就更大。”汪老师告诉记者,现在,安排学生进企业顶岗实习是件让班主任老师非常“头疼”的事,老师们要动用各种私人关系“走后门”完成任务,即使这样,最终能解决的学生也只是少数,有了机会,只能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金融专业大三学生宗鑫(化名)现正在深圳某金融企业顶岗实习,“学到的东西很多,而且每个月有近4000元的工资。”他告诉记者,在公司,他和其他正式员工一样,每天要负责很多具体的事务,“我得到了极大的锻炼”。但记者也了解到,在该校,如同宗鑫一样幸运的同学并不多,这家金融企业也只挑选了10名学生进入公司顶岗实习,“很多同学现在还待在学校里,要不就是通过家长的关系找到了实习的单位。”宗鑫告诉记者。
企业:顶岗实习是“赔本买卖”
“企业大多从自身利益考虑,接纳招收经验不足的学生来实习在一定程度上会挤占企业的资源,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最终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因此,对企业来说,顶岗实习是个‘赔本买卖’,没有太大吸引力。”经过一番调查之后,赵杰说出了顶岗实习遭到企业冷遇的根本原因。
曹经理所在的建材公司与深圳职业类院校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他说,他所在企业每年顶多能接收10名顶岗实习生。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企业接收高职生实习可以储备技术型人才,但是实际操作中,公司首先考虑的是现实的利益问题。曹经理对记者说出了他们不愿意接收顶岗实习生的苦衷——“首先,顶岗实习是一种短期行为,不适宜安排相对固定的工作,否则学生一旦离开后又要重新找人来接手,显然不利于公司的运营;其次,还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运营,给公司带来成本负担。“我们公司比较正规,来实习的学生,我们都会按照其岗位来给予相应的实习工资,还有住宿、饮食等安排,这无形中给公司各部门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曹经理表示,相对于顶岗实习,企业更愿意接收毕业实习的学生:“如果在实习中发现优秀的学生,公司愿意提供正式的工作机会。因为去人才市场上招聘也需要一定的成本,而且招回来的人不一定合适。”
建议:立法鼓励企业接纳实习生
“职业教育如果没有企业的参与,将不会是成功的职业教育。”赵杰认为,作为企业,追求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利益最大化这无可厚非,顶岗实习不被企业欢迎是可以理解的,要解决高职学生下企业实习问题,关键还是要依靠政府的力量。“因为学生下企业实习,涉及面很广,政府部门有必要出面协调其中的工作,并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从而保证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
赵杰介绍了国外高职教育顶岗实习的成功案例:在德国,政府对企业参与高职院校的办学就有强制性的规定,校企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教育法》和《教育法》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不仅要提供生产岗位、培训车间、培训教师,还需要提供配套的培训规划和充足的培训经费,而政府对于这类企业则会从政策、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是高级技能人才需求大市,顶岗实习作为一种培养高职人才的有效途径,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为此,赵杰在今年深圳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强和深化我市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提案》,建议通过地方立法,把接纳学生实习作为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她建议政府组建顶岗实习的领导协调机构,明确政府、企业、学校和社会各方职责,遴选一批提供顶岗实习工作岗位的企业,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同时建立奖励机制,通过减免税收、经费资助和奖励,对积极支持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在赵杰看来,顶岗实习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三赢:学生获得锻炼,学校保证了教学质量,企业获得了人才。她企盼深圳有一天能实现“由行业、企业、学校组成的职业教育集团,在师资、设备、生产基地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从而为顶岗实习提供稳定有力的保障”。
顶岗实习乱象不能背离制度设计初衷
王寿斌
最近,《中国青年》报持续关注了职业院校的顶岗实习问题,引发了人们广泛争论。其中,比较有影响的一则是1月10日的报道,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学生顶岗实习陷入法律纠纷的漩涡,工商部门据实认定学校在没有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营业性演出,责令学校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的78万元人民币,处罚3万元人民币,上缴财政。而学校则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规定,顶岗实习所签订的合同不是商业演出合同,不应在工商处罚范围之内,双方为此竟然持续争论了半年之久。另一则新闻是安徽省肥东职业高级中学原计划组织300多名同学在寒假期间离开父母,进入外地企业顶岗实习,并在外地过年,最终却因家长强烈反对和县教育局出面??预而“搁浅”(《中国青年报》1月24日)。
上述两件事情,集中暴露了同一个问题,即当前职业院校的顶岗实习普遍比较混乱,引发社会的认同度较低。为此,有专家学者和很多职教界的业内人士呼吁,必须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与研究,以尽快整顿秩序、扭转局面。
这一问题如何最终解决?依笔者之见,我们不妨回到顶岗实习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追寻立法的最初动因,即国家为什么要制定这一政策。从这一视角去看问题,或许会更清楚、更明了。按照这一逻辑思路,其实我们只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要不要顶岗实习?二是顶岗实习应该怎么做?
首先是职业院校要不要实行顶岗实习。对此,常有人理直气壮地声称“这是教育部的要求”,并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一些地方性法规来作论据。笔者并不反对这一观点,只是总有些怀疑这些一味唯上级、唯文件的学校或领导,有没有真正理解职业院校实行顶岗实习制度的本质意义。现实生活中,很明显的实证是,对为什么要顶岗实习理解不深、不透,直接导致很多学校单纯为了“完成任务”而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因而在实际操作中不问岗位、不问专业、不问时间、不问报酬,最终导致家长认为学校不负责任,是在教育教学环节“偷工减料”,这不仅引发了很多矛盾,更影响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声誉。
问题出在哪里?毫无疑问,如果对顶岗实习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教育部要求”、“文件规定”的层次,则顶岗实习的组织必然免不了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流于形式,象征性地走走过场,或成为少数学校或老师利用学生劳动力牟取不法收入的借口和工具。出现这样的问题,无疑是顶岗实习制度设计的一大悲哀。所以,我们迫切需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必要性的认识和宣传,面向学生、面向家长,也面向学校、教师乃至企业和整个社会,让大家真正认识到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的一种特有形式,是学生在校课堂学习内容的延伸,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课程环节。缺少了这个环节,我们的人才培养就会背离社会需求、背离市场导向,最终会导致学生就业难与企业觅才难“两难”并存的局面。
其次是怎么落实顶岗实习的问题。对此,很多专家呼吁通过立法来保证,用制度来规范。这种观点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我们更应认识到,对于顶岗实习,我们在此方面其实并不缺少法律,而是缺少有效的普及和有力的执行。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对职业院校的顶岗实习都有非常明确的条文,像广东省2010年3月1日在全省施行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更是开了先河,对见习人员的工作时长、生活补贴、参保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细化规定。全国其他省市也多有比较详细的法律或文件,但真正执行起来,却常常会走样。
原因何在?归根结底是全社会对职业院校推行顶岗实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所以,要使顶岗实习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就必须回归顶岗实习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使全社会对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共识,让家长支持学生实习,让学生认真对待实习,让学校精心组织实习,让企业履行义务接纳实习,让政府有职责协调解决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让司法部门有效监督并及时处理有关顶岗实习的违规违法行为。如是,顶岗实习方能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实施过程中自觉自愿、规范有序、卓有成效的重要教学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