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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府扶持,莫让民办高职院校....
来源: 暂无来源 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11-04-19

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相互依赖,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相互关联,与培育创新、创业环境的相互促进,已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并形成社会共识。民办高职院校是高等职业教育乃至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现有800余所民办高职院校,占全部高等专科学校数的近80%,在校生约有600万人。他们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国家对民办高职院校缺乏投入,已成为制约其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同时,普通高校及其二级学院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民办高职院校的发展空间。当前,民办高职院校面临持续有效投入短缺和学校生源不足的双重困境,在这发展的关键时刻,需要政府采取措施加以扶持。

为此建议:一、依国家法规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民办高职院校。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融公益性与产业性于一体,他们不仅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承担了一部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满足社会对高职教育需求的责任。因此,各省、市财政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可设立民办高职“育成奖”,根据每年毕业生的人数,按每位毕业生3000元一次性奖励学校,以嘉奖民办高职院校为本地区培养、输送合格的技能型建设者的贡献。同时,地方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以每个学科、专业100万元左右的额度,扶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重点学科、专业。力争用3-5年的时间,每个学校建设1-2个与当地重点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以财政资金鼓励和引导民办职业院校的特色发展,既可以让职教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又能促进民办高职健康成长。

二、通过减免企业教育附加费,鼓励企业接纳职业教育学生的实训。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显著特征,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让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建议出台有关政策,对具备条件又愿意提供实训、实习基地的企业适当减免教育附加费,鼓励和引导企业为职业院校提供一批与专业对口的优质实训和实习基地。这对于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是十分必要的,也可以有效解决当前“技工荒”和毕业生就业难之忧。

三、规范“国家助学金”中民办院校支付比例,减轻学校负担。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面为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同时还明确: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不少于6:4。然而不少省、市将“国家助学金”中地方财政应分担的金额转嫁到民办高职,这大大增加了民办学校的负担。为此,建议对原有规定做必要规范,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国家助学金”文件确定的所需资金的分担比例,且公办、民办一个标准,这才能使“国家助学金”真正体现出国家的关怀和给力。

四、在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内设立监事会,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上级委派到学校的党组书记不宜入董事会,而应任监事长;监事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依法规对民办教育机构加强监管,严禁将学生缴交的学费挪作他用,以保证学校稳定运转和可持续发展;举办者股权变更,或者引进新投资者时,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作为学校资产进行评估但举办者不得从土地收益中得利。监事会对此同样负有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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