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打工子弟可以以“借考”的方式在京参加中考,以“借读”的身份升入中职(3月1日《新京报》)。
教育部要求中职学校对农民工子女开放,其实质就是对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一种承认和保证。这种改变对于很多农民工子女来说,无疑是一种幸运,他们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而对于中国教育来说当然也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因为教育公平早已为了社会共识。
但是,也不能忽略的是,此次中职招生的开放还是出于一种实用的思维:“按北京初中毕业生数量测算,本地毕业生不能满足所有普高和中职的接纳量,想做到中职生与普高生大体相当,困难更大。”
有人会说,实用思维不好吗?这个实用思维至少形成了双赢:一方面,中职的生源问题迎刃而解;另一方面,因为机会的增加,农民工的子女可以因此在城市中更顺利地找到自己的位置。
这样的判断在具体个案上当然成立,但是我希望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让农民工子女进城读书成为一种制度上的权利,避免一旦出现“中职招生不困难了”的情况,使农民工子女享受的这个待遇明里暗里打折扣。
而且,如果仅有实用思维,在资源紧张时会把农民工群体看成是一个资源的分享者,还限制了农民工子女进入大城市的更多学校的机会。其实,这个问题根本的关键在于教育权利的平等化,我们不能光用实用主义思维去审视它,在面对农民工群体时,应该能逐步用权利思维代替实用思维,主动地给予农民工机会,完整地保护农民工权益,逐渐地实现权利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