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上海市教委获悉,2011年上海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61所中职学校将总共招收随迁子女6000名,并成立专门联合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招生计划、宣传、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各项招生工作。
据介绍,上海中职学校招收随迁子女工作以“学生申请、学校招生、统一办法、全市统筹”为原则,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和办学条件,设置招生专业。上海鼓励中职学校开设以培养一线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的先进加工制造类和现代服务类等专业。招生对象须在上海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考生本人持有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持有农民身份证明、父母双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持有在沪稳定就业证明、持有上海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证明等条件,可以进行报考。
据了解,这些学生毕业后,对要求就业的毕业生,由学校组织向用人单位推荐,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对要求报考全日制高等学校的毕业生,须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高考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缴费,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