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新疆、广西自治区教育厅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签署协议,委托该校为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免费师范生”。出席签字仪式的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说,此举是在探索一项尚属空白的制度,教育部为此特批了150个招生名额,并将跟踪研究该项目的进展。
“免费师范生”政策是我国2007年开始推出的,首批学生今年毕业。免费师范生的受教育费用由国家负担,毕业后须到基层中小学任教一定年限。与之相比,鲁昕说,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缺乏类似的制度保障。
根据协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今年将从广西、西藏、新疆招收定向学生,三区将安排专门经费用于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免费中职师范生在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可领取适当的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免费中职师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毕业后须回所在自治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职业教育工作,广西要求工作不少于6年,西藏要求工作不少于8年,新疆要求工作不少于5年。
此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已与海南省开展了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的尝试。该校校长孟庆国表示,此次拓展到广西、西藏、新疆,是响应温家宝总理今年在首届免费师范生毕业典礼上的号召——“要逐步在全国推广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鼓励地方发展师范生免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