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16所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与16所新建或民办高职院校负责人,签署了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协议,打造“高职院校联盟”,相同专业的学生可跨校学习。
合作计划的实施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在此期间,协议双方将重点加强高职教育教学的合作研究与交流、高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与机制创新、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双向交流学习、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等5个方面的合作交流。
据悉,湖北省教育厅将对在对口院校挂职工作的示范校教师给予资助。给予任岗位正职的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任岗位副职的每人每年资助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