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召开的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会议透露,我省(湖北)2010年及以后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将由政府“埋单”。
会议透露,2010年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规定的政策执行。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士兵培训期间可免除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资格考试)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会议要求,市州一级第一批定点承训机构应于10月底前选定。今年12月底之前,各地市州一级还应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并制定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