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1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决定在内地部分省市举办的内地新疆中等职业教育班,从今天起开始招生,学制为3年。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开办内地新疆中职班。
从2011年起,国家计划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9个东中部省(市)的31所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每年招生规模3300人,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0人。重点培养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煤化工、矿产资源开发和加工、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现代化农牧业种植与加工、畜产品养殖与加工、纺织与服装加工等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内地新疆中职班招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主要以南疆四地州,即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地区初中毕业生。
国家发改委对内地新疆中职班办班学校给予适当的一次性基建补助,用于新建或改扩建清真食堂;财政部安排一次性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生活学习用具补助经费,并按照年生均5000元标准补助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的省(市)将内地新疆中职班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纳入免学费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经费不足部分由办班省(市)负责解决。自治区承担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每年一次进出疆交通费补助,并建立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大病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