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帮助大学生提高就业能力。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已办理待就业登记的福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待就业一年内可参加一次由政府提供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参加培训职业(工种)确定,最高不超过800元(不含鉴定费)。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在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培训费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60%给予培训费补贴。
据介绍,该市今年将新建大学生见习基地20家,为有见习需求而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