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男不招女”、“身高不低于1.7米”、“要有本地户口”面对就业歧视,求职者却浑然不觉。近日,全国14所高校联合抵制就业歧视,专家们草拟《反就业歧视法》呼唤更多人来关注就业歧视。
众多企业对应聘者提出身高、性别要求等与个人能力无关的限制。而多数求职毕业生对类似招聘要求习以为常,认为无关轻重。有法律专家指出,这些正是典型的就业歧视。
12月6日,在广州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毕业生招聘会场上,一个“人人享有平等机会”的摊位引起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的共鸣。原来是华南师范大学联合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14所高校举办联合抵制用工歧视的活动,专家们还草拟了《反就业歧视法》呼唤更多人来关注就业歧视。
何为就业歧视?
是指基于一个人的民族、性别、社会出身、年龄、身体特征、残疾等与个人能力无关的因素,雇用单位对应聘者或雇员采取不合理的差别对待,从而剥夺或损害公民的就业机会或待遇平等的行为。
哪些环节易受歧视?
薪酬或福利:30.8%
岗位或工作安排:22.7%
升迁和职称评定:21.3%
应聘:17.6%
不分男女都要1.7米也是性别歧视
被歧视过,或正在被歧视,或将要被歧视,他们多数却浑然不觉。有专家表示,在招聘条件是否带有歧视性上,“招聘单位往往‘不自觉’,学生也没觉得有何不妥,双方意识都很淡薄”。
昨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举行的招聘会上,记者巡场发现,大部分招聘单位都在户籍、年龄、身高、性别等方面对应聘者作出不同程度的限制。
华师大增城学院法学院的钟远珊老师带队在现场接受关于就业歧视的咨询。据她介绍,就业歧视除了“直接歧视”,还包括不易被发现的“间接歧视”。
她举例说,雇用单位规定某一职位应聘者“男士优先”或“不接受女性”,上述要求与该职位所需任职条件无关,则构成“直接歧视”;如果单位招聘员工不分男女,但身高要求1.7米以上,就是对女性“间接歧视”。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雷人”歧视。钟远珊介绍,有公司老板属狗,就要求雇用的下属不能是在狗年出生,以防“相冲”,这就属于“生肖歧视”;求职者如有姓“裴”,公司因迷信害怕赔钱,不予录用,这就属于“姓氏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