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单位确实按照标准给了我‘双薪’,可相比之下,‘双薪’远远比不上给我们提供成长机会更重要。”临近岁末,南宁天利传媒公司部门主任王志仁谈到“双薪”和“机会”时作出了这样的表示。
在采访中发现,年底“双薪”已经成为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享受的惯例,但是越来越多的员工更看重所在单位给自己提供的成长机会。
年底“双薪”五花八门
据了解,给员工加发年底“双薪”即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已经成为公务员和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年终奖励的通行做法。然而,年底“双薪”到底有多少,按照怎样的标准进行发放,每个单位的做法不一。
广西一家区直机关公务员梁振乾告诉,年底“双薪”一般是按照法定工资来发放的,公务员实施“阳光工资”前,不少单位还有相当一部分“补贴”“津贴”和“年终奖”发放,这就使得年底“双薪”少的相当于一个季度的工资,多的相当于半年工资。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中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吴鹏算的一笔账:他的年底“双薪”仅仅是基本工资700多元钱的翻倍。由于如何发放年底“双薪”是领导决定的,财务账目又不公开,所以,“双薪”在他们单位成了一个没有答案的谜。
在采访中了解到,房地产从业人员的年底“双薪”少的有3万元-5万元,多的可能有20万元-30万元。其基本计算方式是,将年度收入平摊,或者按照12个月中最高收入的一个月支付“双薪”。
“机会”比“双薪”更重要
“双薪”重要,“年终奖”重要,还是“机会”更重要?面对这个一度困扰员工的问题,得到的回答竟然一致:“‘机会’更重要,‘双薪’不算什么。”
吴鹏给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他们单位的领导不考虑民意、不考虑平时业绩,提拔了某人。这一做法引起强烈反响。单位的一些老员工不惜采取阳奉阴违、消极怠工的做法加以对抗,即使领导开出“高薪”作为刺激,也无法激起员工们的积极性。
在互联网上,对南宁、柳州、桂林等市居民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接受调查的70多名员工中,超过90%的人认为,自身能力成长的机会和自身社交圈发展的机会,远比单纯的报酬更重要。
“没有机会的单位是没有发展动力的单位,没有公平、透明观念的领导是鼠目寸光的领导。”这是一位网民在调查中的留言。
“劳动力培训班”现象亟待破解
“费尽心思培养人,三五年后员工却纷纷外流”,这是用人单位经常出现的现象。桂东南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博士杨天保把这种现象概括为“劳动力培训班”现象。
杨天保分析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前提有两个:一是单位名声确实很有吸引力;二是单位确实能够为员工自身素质提升提供良好的“温床”。中直机关、区直机关和跨国企业,几乎都具备这样的条件。
“不过,出现年富力强的骨干纷纷跳槽的原因也恰恰在这里。”杨天保说,经过三五年后,单位能够给予员工提升素质的空间已经有限。此时,人才恰恰需要全方位的成长,包括职务的提升、业务能力的娴熟……一旦领导层采取“暗箱操作”来提拔员工,就很可能造成的老员工外流。
杨天保表示,加薪并不能让劳动力看到成长的空间。每年获得的额外培训时间、额外休息时间以及岗位和职务的不断变更、收入水平更加公开和透明,这是确保劳动力持续保持创造力的重要原因。但是,国内一些用人单位十分缺乏这方面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