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要与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人才流动、岗位转换、执(职)业资格认定和注册等结合起来,不经教育培训不上岗、不任职、不认证、不晋升、不提拔、不定级。11月4日在济南召开的山东省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对山东“十一五”期间的全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作出规划。
“十一五”期间,山东将继续抓好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知识更新四类培训。初任培训率要达到100%,同时大规模开展以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为内容的全员培训,重点抓好科学发展观、当代科技、循环经济、外语、计算机等内容,不断提高各级公务员依法行政、沟通协调、应对突发事件和心理调试能力。每年择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年轻公务员和中青年领导干部赴国(境)外培训。公务员参加在职培训的时间5年内平均每年不少于7天。
同时,争取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60万人,到2010年,山东9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与本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