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主要是适用企业高管或核心技术人才,他们掌握了一定程度的商业机密和资源,如若成为对手,势必会对公司造成损失,而用在普通员工,就有滥用之嫌。而事实是,每个公司都有特定的行业性质,各个级别的职位,都会掌握一些公司信息,而除书面协议这样的“硬框框”外,公司的人文关怀,发展机会,职业道德意识等,则是种有力的“软约束”。
公司高管跳槽对手公司,商业资源流失,给原公司带来损失,老板一怒之下,宣布让公司全体业务人员签定“竞业协议”:离职一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这一决定,这段时间在汉口某科技公司引起不小波澜。
“包括最近跳槽的这位营销总监,我已经培养了两个强劲对手。”在昨日的采访中,该公司老板卫先生告诉,一位技术研发员工来公司不到一年,就辞职自创公司,经营起同类分支产品,完全是原公司产品的“山寨版”,但以其相对低廉的价格,给公司造成一定的冲击,这让卫先生很头疼。“我后来才了解,他到我公司就是为自己开公司学习经验来的。”卫先生有些哭笑不得。
“这合同用在我们这里有点夸张,假如离开公司,这完全会影响我们的生计。”在昨日的采访中,一些基层的业务人员表达了这样的担忧。该公司业务部职员周楷告诉,自己进公司达六年,可谓老员工,如果万一离开公司,跨行难度较大,即使有少许补偿,不仅影响到生活质量,一年的断档期更影响个人发展,如果公司执意实行此规定,他不排除提前离开公司。
对此,武汉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资深管理顾问姚先桥指出,“竞业协议”主要是适用企业高管或核心技术人才,他们掌握了一定程度的商业机密和资源,如若成为对手,势必会对公司造成损失,而用在普通员工,就有滥用之嫌。而事实是,每个公司都有特定的行业性质,各个级别的职位,都会掌握一些公司信息,而除书面协议这样的“硬框框”外,公司的人文关怀,发展机会,职业道德意识等,则是种有力的“软约束”。
近日,陈敏(化名)正准备和某咨询信息公司签定合同,雇主提出,假如离开公司,她将在某段时间内,不得在汉从事相关行业。据陈敏介绍,自己刚从广东回汉发展,经过洽谈,她认为这里是个不错的发展机会和平台,更希望就此在武汉稳定下来。“我们的行业比较特殊,圈子较窄,个人职业口碑很重要,如果有不妥之处,违反了职业道德,即使跳槽,在圈内个人信誉受损,还是会影响职业发展,陈敏坦言,从长远来看,这是“隐形”约束她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