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1日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个税扣除限额进行了上调;对从事建安工程的纳税人,如何办理账册健全认定、工程项目登记等都成为关注热点。为此,本报邀请深圳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进行详细介绍。
宝安区张先生来电咨询今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扣除上限额标准是否调整?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地税发〔2010〕163号)的规定,从2010年4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扣除上限额标准调整确定为2803元/月。
福田区刘先生来电咨询:现对在市内跨区从事建安项目的纳税人,不论其是否账册健全都必须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账册健全认定吗?
地税局方小姐回答: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纳税人从事建安工程业务的,必须向机构注册地税务机关申请账册健全标志认定,账册健全标志分为健全和不健全两类。纳税人申请办理账册健全标志认定时需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情况登记表》;
2.账册健全标志认定申请书;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龙岗区王先生来电咨询:现从事建安工程业务的纳税人,是否都需要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工程项目登记,如不办理项目登记是否就无法进行纳税申报并开具发票?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目前对个人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不论工程金额大小以及单位纳税人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凡不属于总分包工程且按综合征收率全部带征各税的,其工程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不办理项目登记,采用无项目登记申报方式纳税及开具建安发票。纳税人持下列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
1.《代开发票申请表》;
2.《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表(综合)》;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个人纳税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