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给公职人员加薪,总会掀起激烈争论,以致令一些地方给公职人员加薪不得不低调进行。其实,一味反对公务员加薪并不理性,毕竟物价上涨,公务员也食人间烟火。但公众之所以质疑,除了公职人员是否应该加薪,加薪幅度及加薪的时间节点是否合适等等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公务员总是“自己给自己加薪”。
因此,我提议,广州率先建立公务员加薪的利益回避机制。首先以所在地区的劳动力市场的平均薪酬作为参照,确立公职人员大致合理的薪酬标准,绝不是想加多少就加多少。
现在公职人员加薪给人的错觉是,自己制定加薪政策,包括幅度、范围、时间等等,然后自己批准加薪,老百姓几乎没有发言权。或许有人会说,公职人员加薪是经人大审议的。但事实上,即使经过人大的审议,依然难脱权力自肥的嫌疑。盖因在眼下现实下,包括相当部分的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甚至人大机构工作人员,他们大多就是吃皇粮的。也就是说批准公职人员加薪,他们也从中获益。
在这种状况下如何做到利益回避呢?不妨看看美国政府雇员涨薪的规定。美国规定,政府雇员加薪只能由总统提出,经民意代表机构即国会审议,而且“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这样一来,事实上变成:谁提出、谁审议加薪方案,恰恰就不给谁加薪。这就从法律上建立了利益回避机制。这种利益回避机制是值得借鉴的。
相较之下,我们这里在公务员加薪问题上几乎见不到利益回避的机制,甚至连这种意识都没有。这就难怪公务员加薪总是引起强烈质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