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富阳市出台《富阳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市财政安排了每年1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设立“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专项基金”。今后,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不仅可以带薪,还可额外获得最高20万元的无偿资助。
政策规定,纳入到全市统一管理的大学生“村官”(包括选聘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合办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文化创意产业等各类创业富民项目,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都能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分为工商注册“零首付”、无偿资助、立项优先、贷款贴息、税费优惠等五项。如果大学生“村官”创办企业,可以享受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注册资本“零首付”,两年内到位的优惠。如果是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成立企业的大学生“村官”,可凭组织人事部门证明,免缴工商登记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为鼓励创业的大学生“村官”,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设立“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专项基金”,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提供无偿的资金资助。根据创业项目的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团队结构、规模效益等要素确定资助等级与金额,无偿资助分为3万、5万、7万、10万、15万、20万等六个等级。对直接从事农业类创业项目的,还将给予重点优先资助。
全市还建立了15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专项创业贷款授信额度,由富阳农村合作银行提供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创业资本金贴息补助。根据创业项目规模大小,每位大学生“村官”最多可贷50万元。
以“三农”为主的创业项目,可由市农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贷款担保。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100%的无偿贴息,最高额度为3万元。
对大学生“村官”创办企业的,还实行按最低政策收费,除享受上级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和市直各部门的优惠措施外,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其缴纳的所得税我市留成部分由各乡镇(街道)全额补助。从事农、林、牧、渔业等项目企业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