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魏蒙)
广东省江门市副市长李崴透露,截至7月底,江门市已有1153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占已建工会企业总数的66.46%。
据介绍,江门市实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制,主要是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据了解,8月31日,江门市已布置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已要求各相关部门注意把握好推进这项工作和尊重企业自主权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会协商代表的关系等,要让企业看到,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让员工更好地服务企业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建立企业文化的一个过程,同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体现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