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进入到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3至6个月的全日制就业培训,并享受每月5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财政专项补贴。而见习基地要保证至少留用30%进入本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
今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召开“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部署会议”,标志着全市统一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工作正式启动。
见习期须签《就业见习协议书》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副处长丁志新介绍,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进入认定的见习基地,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进行3至6个月的全日制就业培训,期间与见习基地签订《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享受政府补贴。
申报见习基地须满足六条件
他表示,各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基地,需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必须是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并有长期承担就业见习工作意愿的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是用人单位拟提供见习岗位的技术要求和业务内容,要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能力水平;
三是用人单位要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门的就业见习指导人员和完善的就业见习计划;
四是用人单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是对于进入本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计划留用率不能低于30%。
见习期生活补助将按月发放
他称,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将按月发放,由见习基地和政府补贴共同分担,目前,我市财政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财政专项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见习基地给予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见习基地自定。
不过,他指出,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如果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连续无故缺勤,或者由于患病、已落实工作单位等原因无法参加见习的,经批准,见习基地可与见习人员终止见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