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6日在四川成都举行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启动仪式,这标志着为期一个月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之一,目的是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今年就业服务月的主题是“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象主要是2011届和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毕业生。
服务月活动期间,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一是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帮助他们了解、理解和运用国家和当地的各项就业政策措施;二是就业失业登记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便于他们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三是举办各类招聘活动,提供岗位信息,为他们搭建与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四是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五是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帮助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自主创业;六是提供就业援助,通过“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七是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帮助他们维护合法的就业权益;八是落实就业政策,帮助他们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在启动仪式上讲话,要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中力量,全面做好服务月的各项活动,要让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了解国家和当地的就业政策措施,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落实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掌握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制信息,及时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要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要落实好基本生活补助;对自主创业的,要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费用减免、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的,要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