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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理不饶人多为“泄愤”
来源: 暂无来源 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11-12-24


北京好心情管理工作坊心理专家智然解释说,在人际交往中,得理不饶人是很普遍的。有些人一旦觉得自己有道理,就会揪住别人的缺点,穷追猛打,非逼对方竖起白旗不可。

当然,得理不饶人也要具备以下情形:

一是心里要有怒气,有怨愤。这种怒气和怨愤,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自己长期的不满情绪淤积所至。

二是要占理。有些事本来可以好好说,但受情绪的影响,人容易激动。这时发脾气不是为了批评别人,而是为了泄愤。

三是要有合适的对象。心里有怨愤,不是随便找个人就可以发的。其发泄对象,往往不会对自己构成直接威胁。

智然认为,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是理解和宽容。与人交往就像山谷的回音,你发出的什么声音,反馈的也是同样的声音。如果意气用事,往往会为自己日后的工作和埋下祸根。

话虽如此,人际交往中的冲突也是正常的。它能使矛盾表面化,增进合作;但同时也会增大矛盾,破坏合作。

人的心里有不满,总想找个发泄出来。智然认为,就算有再多的怨愤,也要尽量用不伤害他人的方式来释放。比如在马上要发作的时候,说一句“我不和你争了”,命令自己走开,使头脑冷静下来,避免冲突升级。

就算是在冲突中占优势的一方,也要不断提醒自己做到“得饶人处且饶人”,就事论事,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也别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翻出来说,以免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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