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选择的第一家单位非常重要,它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以后的职业发展轨迹。”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占忠提醒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采取慎重的态度。
任占忠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注意5方面的规则:
首先,在签约以前,要先了解一下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的成立年限、经营状况、用人机制、晋升制度、体系、发展方向、的人品等。一个十全十单位很少,对于刚刚毕业的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明确职位的工作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契合,单位的稳定性如何,自己的职业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
第二,要明确期限和合同期限。一般来说,签1年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至3个月,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若试用期为6个月的,合同期限必须超过3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三,注意单位明细的薪水额度和状况,是否有交“四金”或者“三金”的约定。一般按照国家规定,“三金”是必须交的,不要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第四,当用人单位提出先安排你去基层锻炼的要求时,切记不要断然拒绝,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常规做法。
最后,要明确违约责任。
据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150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的调查显示,对“企业最不欢迎什么样的大学生”的回答,多数企业的答案是:没有诚信、没有责任心、对企业不负责的大学生。这提醒正在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在签约时既要尊重对方的合理要求,又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