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非法人才中介机构。重点是:未经批准,单位名称、业务范围有“人才”字样的;外地人才服务机构未经批准在本市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的;职业介绍机构未经批准从事人才中介业务的。
二是非法人才网站。重点是:本市机构未经批准专营或兼营人才中介业务的;外地人才网站未经批准在本市从事人才中介业务的。
三是非法人才中介行为。重点是:人才中介机构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等手续的行为;人才中介企业擅自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特别是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才中介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的欺诈、违规收费等行为。
四是擅自举办人才交流会的行为。重点是: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交流会冠以“人才”、“”字样的交流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未经批准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各区(市)市场、分市场未经批准举办跨区域或全市性人才交流会的。
五是非法行为。重点是:用人单位收取人员报名费、费等违规费用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会场内以招聘为名实际从事等商业行为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会场内擅自张贴招聘小的。
六是非法人才引进。重点是:人才引进中存在伪造学历、伪造档案等造假行为的;以给外地毕业生和外地人才落户为条件实行假接收,违规收取费用的。
七是非法招聘广告。重点是:发布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人才招聘广告的单位和。�